2010『艋舺盃』全國馬拉松路跑賽

一、活動緣起:展現艋舺傳統與現代不同風貌,以提倡國民健康,推廣全民
運動為宗旨,為服務熱愛馬拉松運動者,本次活動承蒙熱心
鄉親、活動顧問群出錢出力集思廣義,規劃出艋舺舊社區與
新大樓都市景觀的力與美,寬宰間平坦之跑步路線,懇切盼
望接受艋舺鄉親熱情招待。期能於馬拉松活動中以自己的雙
腳踏實的踩在富含歷史風華的艋舺,在跑者內心深層對話的
土地上,認識古蹟、廟宇、道路、河川之美,同時以微笑彼
此熱情招呼,連結跑步情感外,在艋舺與西門町,新店溪與
淡水河畔的腳步交替中,跑出健康跑出快樂,跑出艋舺與馬
拉松永恆的生命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體育處、萬華區公所
三、主辦單位:艋舺長跑俱樂部、臺灣路跑馬拉松協會
四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、萬華區體育會、喜車屋愛路迷、
土城慢跑、青年公園長跑俱樂部、高雄超馬、萬華區各里里
辦公室、各社團等。
五、贊助單位:誠泰文教基金會、台北市第九信用合作社、華泰商業銀行、
財團法人臺北市艋舺龍山寺、西門街區促進會
六、比賽時間:99 年9 月26 日(星期日)上午5 點30 分至11 點30 分
(限時六小時),另遇有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天災致河濱公園
水門關閉,順延至10 月3 日同時段舉行。
七、比賽距離:全馬42.195 公里
八、比賽地點:起跑會場設於臺北市萬華區廣州街龍山寺前
終點會場設於臺北市端華中橋下(頒獎、聚餐)
九、比賽路線:於龍山寺旁西園路一段(前廣州街口、後桂林路口)集
結出發 →往南至和平西路三段(逆向三車道)→至康定路
左轉→至桂林路左轉→經西昌街→經西園路一段→經華西
街→經梧州街→經環河南路→進入一號水門(桂林路底)左
轉→經水門(長順街底)→華江橋下→光復橋下→華中橋下
→中正橋下→(華江橋下→華中橋下→中正橋下)來回三
趟,華中橋下為終點。
十、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8 月13 日止以郵戳為憑。報名費繳交不足、手續
不全者,以退件處理;因退件而逾時者本會恕不負責。如報
名限額已滿,而報名日期未截止亦不接受報名。
※本次賽事總參賽人數限制1200 人。
(二)報名費用:每人700 元。(含完成證書、紀念衫、場地公共意外保險、
賽中補給、賽後辦桌聚餐(憑餐券入席,十人一桌)。
(三)填寫報名表,包括姓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証字號等資訊。報名費
以現金袋或滙票,掛號郵寄「(23599)中和郵局第3─280 號信箱」周天
寶收(手機0933856258 e-Mail:joutien@yahoo.com.tw)。凡手續不全者
以退件處理。不接受臨時及逾時報名。
(四)報名後即不得再更改。
十一、競賽組別:
組別 年齡(年次別) 組別 年齡(年次別)
男甲組 60 歲以上 民國39 年以前出生者 女甲組50 歲以上 民國49 年以前出生者
男乙組 50-59 歲 民國40-49 年出生者 女乙組40-49 歲 民國50-59 年出生者
男丙組 40-49 歲 民國50-59 年出生者 女丙組30-39 歲 民國60-69 年出生者
男丁組 30-39 歲 民國60-69 年出生者 女丁組18-29 歲 民國70-81 年出生者
男戊組 18-29 歲 民國70-81 年出生者
視障組 由視障協會統一報名
十二、報到時間:
1.已完成報名手續者,大會將寄發回執單以茲確認,如於活動5日前未
收到該回執單,請速洽詢「會長 蔣炳暉 0937542603」。
2.請憑本活動回執單辦理報到手續,並領取號碼布,逾時恕不受理。
3.現場報到: 99 年9 月25 日10 時至21 時,於台北市萬華區柳州街
75 號,憑回執單領取號碼布、紀念衫及餐券,不接受當
天報到。
4.郵寄報到:10 人以下郵資100 元,10 人以上郵資200 元,40 人以上
郵資300 元,請連同報名費一併繳交。
5.請務必詳細核對活動組別,如有錯誤,請於報到當日立即更正,若
活動當日發生錯誤,以棄權論。
十三、獎勵辦法:
(1)總名次:
總名次 男 子 組 女 子 組 視 障 組
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8000 元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6000 元獎盃乙座
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6000 元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4000 元獎盃乙座
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5000 元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3000 元獎盃乙座
第四名 獎金新台幣4000 元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2000 元獎盃乙座
第五名 獎金新台幣2000 元獎盃乙座
不分男、女年別,錄
取前3 名第一名:獎
金新台幣2000 元獎
盃乙座,第二、三名
獎盃乙座
(2)分組名次:各分組報名滿100 名錄取前10 名,每增加15 名得增加錄
取1 名,男子組各分組錄取者頒發獎盃乙座,女子組各分
組錄取前2 名各頒發獎盃乙座;各組總名次錄取者,不再
列入分組名次計算。
(3)馬拉松6 小時以內跑完全程者,憑號碼布及名次卡致贈獎牌乙面、完
成證書乙張(於會後一個月內寄出)。
十四、申訴:
(一)比賽爭議: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,若與田徑規則有同
等意義之註明者,均以裁判為準,不得提出申訴。
(二) 申訴程序: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,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,
向大會提出, 同時繳保證金新臺幣叁仟元整,由競賽組簽收收執
聯;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,若判決無誤得沒收其保
證金。
十五、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:
(1)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:本次賽會提供 參賽選手(比賽期間),大會工
作人員(活動期間), 每人意外險200 萬元、意外醫療險 2 萬元(以大
會提供名冊為準)。被保險人因在保險 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
第三人體傷、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,而受賠償
請求時,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:(一)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
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。(二)被保險
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、通道、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。
(2)特別不保事項:(一)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。(二)因個人體質或因
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,例如休克、心臟病、糖尿病、熱衰竭、中暑、
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等。
(3)賽前建議:
1、比賽前一日(9 月25 日)請睡眠充足,以保持比賽當日身體最佳狀況。
2、比賽當日(9 月26 日)勿空腹運動,並請於比賽兩個小時前進食。
十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選手出賽前或比賽進行中,若有身體不適,請立即停止競賽,
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。
(二)參賽者請將號碼布及參加卡貼於胸前,遺失者不計成績,並請
服從裁判及服務人員指示。
(三)馬拉松選手抵達終點後,請領取名次卡,並於3 分鐘內將參加
卡交由裁判組粘貼於成績公布表上,否則以棄權論,不列入成
績計算。
(四)大會設有衣物寄放處,請自行自備置物袋,填寫號碼布之號碼,
依大會規定存放(貴重物品自行保管,若有遺失,大會概不負
責 )寄物處設在龍山寺前,領物處設在華中橋下。
(五)競賽沿途請盡量靠邊前進,切勿推擠,並注意路況安全;本次
路跑賽,若遇雨天,照常進行。
(六)頒獎典禮及聚餐訂於當日上午十一時起舉行,優勝者務必親自
到場領獎,未及時到場者, 以棄權論,並請隨身攜帶身分證明
文件,以備查驗。
(七)賽後辦桌聚餐憑餐券入席(無餐券者勿進入會場),十人一桌,
隨團隊或個人之眷屬、會友等、…欲參加賽後辦桌聚餐者,可
依報名表內註明參加聚餐人數,並繳交聚餐費用,每人300 元。
(八)龍山寺前(艋舺公園地下)停車場(限高2.1 公尺),可供小客
車約200 輛自費停放(每小時30 元)、機車約250 輛。比賽當
日請參加選手車 輛務必於上午5 時0 分前進入停車場,5 時起
即管制車量進入管制區域:東迄康定路、西至廣州街、南迄和
平西路、北至桂林路。
(九)活動結束後,大會提供接駁車:12 時30 分開始發車(華中橋-
龍山寺),請於報名表內註記需接駁人數,以供派車之依據。
(十)參加此次競賽是初馬者或是剛好完成百馬者,亦請於報名時
加以註明(未註明者,不予獎勵),大會將於完賽後特別獎勵。
(十一)欲在華中公園露營者(汽車、一般),請洽中華民國露營總會,
預約電話:0933123379 含露營車、帳篷出租。
十七、本計畫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,若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正後,
於當天開幕式時公佈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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